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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不起,我的爱人是祖国[快穿] 第79章 仗剑人间(完)
    医院外面是城区通往cbd的主干道,车水马龙。两个人像电视剧里那样站在过街天桥上吹晚风,望着下方一直绵延到远方的车尾灯。

    红色的,连成一串,通向夜色里的灯火辉煌。

    宁馥问:“她会好起来吗?”

    钟华知道,她问的是陈苗。

    他摇摇头,“我不知道。不过她在接受治疗了。”

    如果苍天有眼,就该让她的后半生平静安宁,不再受苦。

    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,她打碎黑暗,却也被黑暗割伤*。

    她或许并不想要什么平静安宁、不再受苦,但这些,却已经是能够期许的最大范围。

    世道待她不公平。

    宁馥轻声道:“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不公平。”

    却依然有人前仆后继,如同飞蛾扑火,奋不顾身。

    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。

    宁馥从怀里掏出个裹了几层的纸袋子,里面是烤红薯,还有点热乎气。

    “做检查的时候我出去买的。”本来是想买来哄陈苗的,这姑娘迷糊起来心智可能和几岁小孩差不多,吃东西的口味大约也喜欢这些甜甜糯糯的。

    不过她的家人很快赶到,送她去办理住院手续做后续检查了,宁馥就没上去凑这个热闹,把这红薯私吞了。

    两个人在天桥上就着习习凉风,把烤红薯分着吃了。

    钟华吃完了,一看宁馥还在那小口小口地抿,不由得一笑:“怎么吃的这么慢?不像你。”

    他发现宁馥工作之余似乎并不是个苦行僧,相反,她还很会、也很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一下美好生活。

    就是吃东西太快,总有股迫不及待劲儿,仿佛这一口现在不赶快吞下去,下一秒就要吃不上了一样。

    今天倒是一反常态。

    宁馥一边慢慢吃一边道:“因为今天气氛好,红薯也甜,所以要格外珍惜。”

    钟华挑一挑眉。

    他倒也不在催促宁馥,只站在她身边慢慢讲他给她的规划。接下来有多少选题要做,未来几年要她跑多少个省份,将来她还可以做哪些形式的节目,要再练练笔头的能力。

    他道:“五年之后,我希望你做到调查记者部的主任。”

    宁馥微微一呆。

    她问:“那你呢?”

    钟华笑了笑,看她的目光终于露出一丝柔和,还有点看傻孩子似的宠溺。

    他没说话,但宁馥已经反应过来,她也朝钟华一笑。

    说一句不太好听的,这是两个有野心的人的默契。五年之内,钟华必然高升。

    钟华轻轻呼出口气。

    年轻的陈苗是一条清澈的溪流,她的心,永远停留在如同玻璃般赤子的模样,只要一眼,就可以看透她的赤诚。而钟华……他已然像一条浑浊的江河,他的人生中杂糅了太多东西,太多考虑,太多知世故和不可说。

    但他依然要以浩浩汤汤的决绝奔流到海。

    他不想让宁馥做陈苗,也不想让宁馥做他自己。他想要她百炼成真金,想要她被这世道的火越烧,就越坚硬而纯粹。

    她是块好料子,他也自诩从不看走眼。

    他总觉得宁馥太有灵气,那一股疯劲,是一个记者从杰出到伟大的一步之遥。

    钟华想要在她的“一步之遥”上增添一点沉重的东西,才会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她去战地采访,才会一点儿不“爱惜”地支使着她上昆仑下北海哪里艰苦往哪里跑。

    他在宁馥身上赌很大,也怕,她如果真因为那不要命的悍勇,把自己搭进去,该怎么办。

    他从来不抽烟,宁馥被叛军扣住的那一晚上,他无师自通。

    好在,宁馥全都一关关闯过来了。

    到现在……

    到现在反倒是宁馥推着他解了这个心结。

    陈苗,他,宁馥。他们奔赴的都是同一个方向,风尘赤子,此心仍殷。

    钟华突然意识到,是宁馥——

    她才是自己的那一步之遥。

    钟华看着宁馥吃完红薯擦擦手,一副特别接地气的模样,忍不住笑道:“真不是个走高端路线的命。”

    去要饭,去做练习生,跟着巡逻队去爬雪山,跪在浴缸里直播导弹空袭,拒绝普利策。

    她摸爬滚打两腿泥,还真的从来没拥有过与成就相称的荣光。

    不过她还挺爱收集奖杯的。不把它当做什么荣耀捧着,而是像小孩子收集糖纸,漂亮女孩爱买齐每一个色号的口红一样。

    他笑道:“等我给你定做一个奖杯。跟普利策一样的。”

    宁馥笑了,“行。你要快点。”

    她还有五个积分,就要脱离这个世界了。

    钟华的手机“叮咚”一响。

    他拿出来摁亮屏幕看了一眼,笑起来,“关童。”

    自从他那天怼了这位新闻中心的主任,对方就不乐意给他打电话了,都是消息联系,还格外言简意赅。

    钟华对宁馥道:“你那篇稿子也发出了。关童说国际部很看重。”

    是宁馥再c地区的战地手记。

    宁馥听见脑海中[叮]的一声提示音,有点哭笑不得。

    钟华将手机放回衣兜,只觉得神清气爽,笑起来,转头对宁馥道:“明天该回台里上班了。”

    他笑起来仿佛二十郎当岁的小子,“我请你喝奶茶。”

    说罢转身要走,却突然发现宁馥站着没动。

    他扭回头来,询问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他也第一次见宁馥露出这样的笑容。

    像夏天夜晚温柔的月亮。

    她道:“我不喜欢喝奶茶。”

    *番外*

    喜欢吃红薯,不喜欢喝奶茶,特别接地气却很注重护发的宁馥消失了。

    钟华是第一个发现的人,也是唯一一个发现的人。

    在天桥上的那个夏夜,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。

    他读了许多心理学和双重人格方面的书,却并不觉得自己得到了答案。

    他去问新的这个宁馥。

    这个宁馥似乎有一点点惊讶,但当他说他并不相信什么双重人格和人格融合的时候,她并没有感到不安、恐惧或者受到威胁。

    她反而露出一个轻微的笑。有一丝惊喜,甚至可以读作欣悦。

    “她走啦。”她道:“走的时候她就说,你或许会发现。”

    这个新的宁馥并不嗜甜,但喜欢喝奶茶,宁馥消失以后,她剪了短发。

    “我很高兴你能认出她。”

    真正将之前的那个“她”,当做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。她们不是彼此的半身,不是什么见鬼的双重人格,哪怕这个答案显得太惊悚太怪力乱神,但阿香也始终这样相信。

    如果钟华分不清这一点,她可要质疑宁馥将此人引为知己的眼光了。

    钟华反而踌躇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他问,“她去哪了?”

    阿香微笑一下,“我不知道。”她轻声道:“但她不会死。你记着她,她就一直在呢。”

    钟华也笑了,摆摆手,把选题会的材料放在她桌上,“别浪费她的心意。”

    阿香在他背后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要是从前——在她没遇到那个“孤魂野鬼”以前,她是绝对不可能露出这样破坏形象的表情的。

    她在心中道:“我才是她最亲密的人呢。”

    她知道她少年时偏执的渴望,给她买奶茶买甜水喝。

    她知道她无法安心地寻求着安全感,就细心地保护着一头长发,哪怕这样费事的黑长直并不适合她所热爱的职业。

    她在给她保证。

    说起来好像她是个占据了别人身体的“恶霸”,可事实上,她却如此费心、细心、贴心地照顾着她。

    她让她真的长大。

    她恢复了自己以前的口味,常喝劣质奶茶,不再经常光顾卖油条小笼包和烤红薯的摊子。

    她在五年里做到了调查记者部的主任,成了整个中视最年轻的女性正处级干部。她又拿了两次黄河奖,奖杯和“她”获得的那些并排放在陈列柜里。

    “她”和阿香的告别也很简短。在天桥上吃红薯的时候,她给她讲了一个故事。

    真假千金,豪门错抱,狗血淋漓。

    阿香越听越离谱,不敢置信。

    她会为了回到林家、夺回父母宠爱而试图找人强暴林越越?

    她会因为嫉妒,迫不及待地也想挤进娱乐圈,却被经纪人潜规则?

    她会被那个脑子里进了毒水的林氏少董报复到精神失常?

    还有,那个什么顾云兮,据说会让她爱得死去活来的,又是谁?哦,是小姑娘花儿的主治医生,可是……可是她连他的脸长什么样子都已经不记得了呀!

    “她”和她说了掏心窝子的话,告诉她在一个故事里,摆脱宿命只需要这一次觉醒。

    同样,故事里的林越越是锦鲤命格,逆天的好运,万人的宠爱,一生顺遂却不知道她身边至亲面目丑陋。

    现在,林越越是个挺有名的野生动物摄影师了,阿香见过她在非洲拍摄的照片,这次回国后,她们或许会成为同事。

    故事里如日中天的传媒业巨擘林氏集团,没了什么“锦鲤命格”的保驾护航,林氏很快破产,林氏少董林逸江甚至因为制造假新闻煽动舆论锒铛入狱。

    故事只是故事。

    人却可以选择踏上截然不同的路途。

    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“她”很恶趣味地给她留下了一个叫做“金丝雀解放者”的名头。

    笼中之鸟已飞向高空,故事里的逻辑,将无法,也不再束缚她们的羽翼。

    乾坤之大,破浪穿云。

    钟华待她很冷漠。

    阿香猜,或许他是以为,她剪短头发是为了和那个曾经占据自己身体的“孤魂野鬼”做切割。

    男人就是又蠢又自以为是,呵呵。

    而她只是……

    她只是猜测,“她”真正的模样,应该是短发。而且她会喜欢她的新形象,她不再执着地拗她的黑长直白莲花形模样。

    ——阿香切割了她的过去。

    拥抱了宁馥给她的未来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*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,她打碎黑暗,却也被黑暗割伤。这句话来自评论区,读者@甜甜妈,看了很受震撼,所以化用了一下

    这个故事结束啦,记者题材有一些沉重,希望小天使们都还在~下个篇章即将开启,战鹰宁馥向您报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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