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全接受了陆瑾颜当时的提议。
国资委依法对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。
包括监管国有资产、界定产权、登记划转、处置资产等。
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地方国资委则负责本级政府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。
并且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。
通过统计、稽核等方式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。
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。
同时负责监管企业工资分配和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。
与此同时,国资委成立之初,郑大就被领导选上,调任国资委。
担任副职的郑大,一手主导,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。
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。
包括指导企业合并、股份制改造、上市等重组方案,以及主辅分离、辅业改制等工作。
可以说,郑大在国资委的领导序列之中,手中的权柄很重。
由此也能看得出来,领导对于郑大的信任。
不仅如此,郑大还负责通过法定程序任免、考核所监管企业负责人。
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选人用人机制,完善激励约束制度。
组织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,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,负责预决算编制和执行。
督促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