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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选召只有我知道剧情 第314章 红鞋子的秘密
    “脚长得不错,但鞋子挺难看的,审美一般。”天宇看了几眼,摇头说道。

    金九龄估计也知道这猫头鹰图案,但是这个图案太具备个人风格了。

    弄出来的话,公孙兰就算是再傻,也知道有人嫁祸给她。

    搞不好会直接跳出来,还要引出一堆事情,这不符合金九龄的期望。

    “冰儿,你们红鞋子的目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陆小凤看到薛冰眼神不善,不敢去看公孙兰的脚,连忙换了个话题。

    他好歹也经历的事情不少,红鞋子这个设定虽然奇怪,但也能够迅速接受。

    “目的?对啊,大姐,我们大家的目的是什么?”薛冰一愣,她呆呆的看着公孙兰。

    “老妹儿,那你说说,你是为什么要加入咱们红鞋子呢?”公孙兰巧笑嫣然的问道。

    “给我自己留个后路,防止以后被哪个混蛋史乱终弃,甚至连累到薛家,到时候就让大姐给我出头,手起刀落,把他给骟了。”

    薛冰似乎有些不好意思,低下脑袋,小脸红红的,轻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..........”

    陆小凤脖子一缩,似乎有点蛋疼,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是啊,说的好,这就是我们的目的。这个世界上女人是很难独立生存下去的,我创立组织的目的,也是为了让我们离开男人,依旧能生活得很好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收集了大笔的财富,也为组织的所有人都留下了一个后路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组织运转也同样需要大家的能力作为后盾,老八,你有足够的实力,所以可以成为我们的姐妹!”公孙兰傲然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叮,小任务:探索红鞋子的秘密,已完成!”

    “..........”

    这也行?

    天宇都愣住了,有些无语,这是选召空间认可的任务完成,说明确实是探寻到了红鞋子的秘密。

    原著中,红鞋子的定位就说的很模糊,说它是个正经组织,它又一直深藏不露,财力雄厚。

    但要说它有什么阴谋,这个组织一共就不到10个人,甚至发展新人到了苛刻的程度。

    考虑到青衣楼至少有一万人,著名组织青龙会,更是号称十万万之众。

    红鞋子区区十来个人,想要在江湖上搞风搞雨,那简直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!

    原著读到这里的时候,天宇也懒得仔细品味了,现在看来,红鞋子这个组织居然是女子高手互助会.........

    这么说来的话,公孙兰还挺女权的........

    “所以公孙大娘,你只是因为无聊,黑吃黑的钱又太多了,才建立了这个组织?”陆小凤看了看公孙兰,呆呆的问道。

    这就是武功太高,心气也太高的弊端,找不到合适的男朋友就不说了,这个世界明面上也没有多少适合她的舞台,于是她只能在暗处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了。

   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也算是事业形女精英的悲哀,虽然这个女精英杀戮果断的有点过分........

    “哼!是又如何?”公孙兰一怔,微怒道。

    “无聊的话,就找点事情做吧。”天宇笑了笑,悠然说道:“诸位,想不想看一场戏?”

    “演员是谁?”公孙兰心中一动,问道。

    “绣花大盗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没有然后啦,你们演戏,我来杀人。”

    天宇随意拔出长剑,轻轻一挥,一点剑芒如同寒星一样飞射而出,径直刺入客栈的墙壁内。

    惨叫声响起,窗户外传来闷闷的摔倒声,几点血珠溅起,落在窗台上,仿佛梅花一样触目惊心。

    “这.......这是谁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,但他大概偷听了一炷香吧,还一直收敛气息,陆小凤可以让你的好兄弟金九龄,去查查他的身份。”天宇调笑道。

    “还是算了吧.......”陆小凤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..........

    一间富丽堂皇的大厅里面,陆小凤和满脸红红的薛冰坐在一旁,有些好奇的打量着大厅的装潢,顺便偷偷看几眼姑娘。

    六名漂亮女孩则是并排坐在天宇对面,眼中流露出好奇之色。

    这也是红鞋子里面剩下的成员,有一看就很豪迈洒脱的江湖侠女;有羞涩腼腆的小家碧玉;甚至还有青衣白袜的女尼姑。

    她们对陆小凤这个准妹夫毫不客气,动辄重拳出击,但面对天宇,她们显然克制了很多,一个个面带微笑,变得知书达理起来。

    毕竟众所周知,陆小凤不喜欢杀人,也从来不和女人动手,而叶孤城的话.........

    一贯给人的印象就是,若要杀人,百无禁忌!

    这就导致二姐、三姐,还有那些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人,此刻也有点怂。

    陆小凤的心态也很和平,反正他也被妹子骂习惯了,有些乐在其中.......

    “贵客久等了。”

    清脆如银铃的声音响起,公孙兰走了出来,她手上依旧握着那一双系着红绸带的短剑,但气质与之前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灿烂如朝霞,高贵如皇后,卓越如仙女,甚至她身上穿的衣服,仿佛都不是人间所有的,而是天上的七彩霓裳。

    “失传八百年的霓裳羽衣,果然华美异常!”天宇看了公孙兰一眼,起身离座,微微一笑。

    确实挺好看的,原本公孙兰的颜值,就是整本书的天花板,如今靠衣服加成之后,都堪比貂蝉了。

    “叶城主果然是识货人。”公孙兰轻轻一笑。

    她答应天宇的提议,但要求跟天宇再比一次剑器。

    剑器并不是剑,只不过是一种古代武舞的名称,舞者衣彩飘扬,彩带如飞。

    直到公孙大娘,才将这种本来只作为观赏的舞技加以变化,变成了真正可以刺敌伤人的武技。

    这种剑法既然脱胎与舞,当然和别的剑法不同,威力施展到极限,也和其他剑法不一样。

    所以今日的公孙兰,才会特地穿上这样一身彩衣。

    因为这种剑法的真正威力,是需要用美来发挥的,也只有她恢复原本绝代佳人的模样,才能将这种剑法发挥到极致。

    之前的熊姥姥形态,本身就是人与剑之间的气质不和谐,无法发挥出这套剑法的优势,威力至少要削弱三成。

    “小女子已经准备完毕,还请叶城主指点。”

    公孙兰笑意温柔、盈盈走来,身上的七彩霓裳无风自动,像是有千万条彩带飞舞。

    “我大姐好看吗?”薛冰瞪了陆小凤一眼,轻哼道。

    “没有你好看,但这衣服太顶了,下次我跟人比剑的时候,也一定要弄这样一套衣服穿。”陆小凤转了转眼珠。

    “嗯.......嗯?”薛冰有些古怪的看了陆小凤一眼。

    “这套衣服妙不可言,你看现在她的剑还没有出手,我的眼睛就已经花了,要我是叶城主,肯定转身就跑。”

    “哦?那你说叶城主会不会跑呢?”

    “不会!”陆小凤顿时头摇的如同拨浪鼓一样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呢?”

    “因为他们这种人就是剑,剑就是人。剑是不会被外界景象所迷惑的!而我又不是剑客,只是个混蛋。”

    “你确实是个混蛋!”薛冰又瞪了陆小凤一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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