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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宠公主是锦鲤 第两百四十五章 东陵本土大直男
    将小狐狸送走后,他们跟着村子里去镇上的马车来了。

    途中,云琯琯收到了云琅国的来信,小江太医很是激动,在信中表明,云琯琯提供的毒花信息很有用,根据这些信息,太医院已经研制了针对这种毒的特效药。

    不过江喻铭也实话实说,特效药只能延缓云承弼的症状,根治奇毒还是遥遥无期,除非可以找到完整的毒花样本。

    听到这样的消息,云琯琯不由自主开心了起来。

    皇帝老爹暂时不用担心,现在只要他们把毒花带到东陵,找到司明朗的小姨,请她把毒花培育开花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原本紧张的赶路也变得轻松起来。

    途中他们经过一个小镇,天色不早了,从大宛到东陵的路程堪堪走了一半,司明朗看着渐渐阴沉下去的天色,担忧道:“不如今天还是到镇上休息吧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还要赶路吗?”云琯琯拿出水囊喝水,看着之前陆焉识给的地图。

    “赶路不急于一时,好几天都是在野外过夜,你们应该都累了,不如今天先去镇上休整一下。休息好了明天再走。”

    见云琯琯还有些犹豫,司明朗伸手撩过云琯琯额前的碎发,故作为难地道,“连路颠簸,公主不累,本世子可受不了。”

    他在扯谎。

    司明朗行军打仗、满身旧伤都不曾说过一句痛的人,怎么可能赶这点路还娇气起来?不过是为了她的面子罢了。

    云琯琯只觉得司明朗可爱得紧,她凑到男人面颊边,轻啄了一口。

    “还挺上道。”

    司明朗微微一愣,随即低眸浅笑,“彼此彼此。”

    为了小明同学的健康,云琯琯抱着盆栽朝镇子进发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个小镇处于大宛重要的两条商路的交叉点。小小一个镇子,也能称得上是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
    街道两侧店肆林立,夕阳余晖淡淡地洒在红砖绿瓦、楼阁飞檐之上,给这小镇晚景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。

    他们三人随便找了家客栈,洗去一身风尘之后,云琯琯看着楼下,游人如织,星星点点的花灯在街上亮起,仿若星河落在人间。

    “我们去逛街吧,琳琅!”

    云琯琯双眼亮起,可怜巴巴地看着司琳琅。

    她好久都没有去逛街放松了,这些天一直在路上奔波,不停地赶路,现在有了特效药,又好不容易遇上一个这么繁华的镇子,不去逛逛实在是太可惜了。

    “你呀。”司琳琅无奈地点了点她的额头。

    知道这些天把人憋坏了,司家两姐弟陪着云琯琯来到街上。

    车马粼粼,人流如织,不远处隐隐传来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,偶尔还有一声马嘶长鸣,云琯琯抱着她的宝贝盆栽,买了不少好吃的,和司琳琅分享的同时还时不时喂司明朗一口。

    街上有一处,人流最旺,云琯琯挑眉,这有什么好东西?她拽着司琳琅的手钻了进去。

    司琳琅起初还戒备着,但很快就被云琯琯的快乐所感染,投身到繁华的商街之内,两人买的东西大包小包,全让背后的司明朗提着了。

    司明朗一脸无奈,在心头暗记下,以后决不能跟两个女人出街单独惨痛教训,否则,三人行,必有苦力,苦力必然是他自己!

    “瞧一瞧看一看诶!最时兴的胭脂水粉啦。”小贩热情的朝周围的人们介绍,“姑娘来看看,京城里最时兴的颜色,里面加了茉莉花瓣,最近才到镇上。姑娘们来一个~”

    胭脂水粉?

    云琯琯挑眉,她日常用的都是宫里进贡的,到是不知道寻常百姓家的姑娘们都用的什么样子的。

    她新奇的看着小摊上各种颜色的胭脂,那小贩看她衣着不凡,立马推销,“姑娘,这都是最流行的颜色,里面加了各种花粉,自带芳香。姑娘试试?”

    云琯琯拿起一罐淡紫色的胭脂。腮紫是她当年舞台妆的时候化妆师最常给她用的颜色。她肤色白,紫色的腮红会让人的皮肤更加清透,却没想到这古代竟然也有紫色的胭脂。

    “琳琅,你看看这个。”她在手腕上试了试颜色,正准备拿给司琳琅看。

    旁边却伸来一只手,骨节分明的手指上捏着一个小小的瓷罐子。云琯琯看向有些不自在的司明朗,小明这是?这是再给她挑胭脂?

    云琯琯开心的接过来,没想到穿越过来后还能有男朋友给买化妆品这一个体验。前世作为国民爱豆,云琯琯和各个艺人都保持距离,绝不乱搞绯闻,她可是很有职业操守的,坚决不让粉丝塌房。

    带着笑意打开罐子,云琯琯的笑僵在脸上……

    谁能告诉她!为!什!么!在古代还能看到死亡芭比粉啊!

    她颤巍巍的捻起那个小罐子,“司明朗,你觉得这个颜色很好看吗?”

    “难道不好看?”司明朗疑惑,他看着这么多罐子里只有这个最粉嫩,下意识的就付钱买了。

    看着司明朗理直气壮的表情,云琯琯硬是把憋着那一口气咽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那这个呢?你觉得这两个哪个更好看?”云琯琯拿起两罐不同的口脂问。

    这两罐一个是深一点的姨妈色,另一个是枫叶棕,都是秋冬季节最合适的上街色。

    司明朗端详半晌,求生欲旺盛地朝背后的琳琅使眼色。

    这什么死亡问题,行军布阵都比分清这些色号容易吧?

    琳琅比划着努力提示他,结果司明朗挣扎了半天,还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,纳闷地回道,“这两个……不是一个颜色?”

    云琯琯:直男,果然是直男!

    司明朗就是个东陵本土特产大直男!

    “唉,本来也就不能指望你。”她嘴里念叨着。挑了几个颜色,付了钱走了。

    看着这人来人往的小镇,司琳琅一抹担忧浮上心头:“我们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在街上走,会不会暴露行踪?敌暗我明,形势不利于我们。”

    “该来的总会来,躲不掉的。”司明朗在眼珠往旁边轻轻一瞥,街边一个买糖葫芦的小贩下意识躲开了他的视线。

    从来到这个镇子的时候,司明朗就已经察觉到了有人在跟踪他们,不过对方做的很是隐蔽,和镇子上本来的行人融合到一起,让人根本分不清对方的目的。

    既然对方不愿意暴露,那就先不管他们,镇上人多,只要不是穷凶极恶之辈,都不会选在大街上对人下手。

    当然,就算他们真的赶动手,他也能让他们有来无回!

    司明朗摸了摸自己的剑穗。看着前面和司琳琅买着东西,笑着闹着的云琯琯。温柔的神色在脸上一闪而过。

    谁都不能打扰她现在的快乐。

    孟星沉坐在酒楼的包间里。

    这个包间一面朝街,坐在上面可以清楚的将下面的所有情况尽收眼底。

    他盯着一个身穿鹅黄裙子的女子,左侧脸旁的那道小疤表明了他的身份——此人正是之前放火烧山、却最后狼狈跌落山崖的倒霉蛋杀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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