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赵书记,各位同志,”李腾的声音沉稳而清晰,“首先,我要做检讨。作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,对全镇防汛工作的领导责任,我不可推卸。虽然具体分管是长根镇长,但我对水利设施隐患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深刻,督促检查不够到位,导致险情发生,我负有领导责任。”
他先主动承担了责任,姿态放得很低,这让赵东升和周海都微微颔首。
随即,他话锋一转,切入核心:“这次险情,暴露出我们工作中几个突出的问题。第一,也是最根本的,是部分干部责任心的缺失和侥幸心理的蔓延。对明显的隐患视而不见,或者见了也是轻描淡写,行动迟缓,这是最大的危险!第二,是应急指挥体系存在短板。险情上报、信息沟通、资源调配的环节,存在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。第三,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水利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太多,抗灾能力脆弱。”
他没有点名,但所有人都知道,“部分干部”指的是谁。
“关于责任追究,”李腾语气变得严肃,“我认为,必须坚持权责一致、失职必究的原则。该是谁的责任,就是谁的责任,不能含糊。这不仅是对工作的负责,也是对广大冒着生命危险抢险的干部群众的一个交代!同时,追究责任不是目的,目的是吸取教训,改进工作,避免重蹈覆辙。”
他的发言,有理有据,既有自我批评,也直指问题要害,既强调了问责,也指明了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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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海随后发言,这位老资格的人大主席语气沉重:“我完全同意东升书记和李腾镇长的意见。这次事件,教训太深刻了!‘防汛是天大的事’这句话,不能只挂在嘴上,更要落实到行动中。责任不落实,一切都是空谈。对失职行为,必须严肃处理,否则不足以警示后人,也不足以平民意!”
纪委书记张明和组织委员陈志刚也相继表态,支持严肃问责,并建议启动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审查程序。
形势已经非常明朗。刘长根孤立无援,面色如土。
赵东升最后总结,他代表党委做出了决定:“根据调查情况和班子讨论意见,党委认为,刘长根同志在此次防汛抢险工作中,存在思想麻痹、履职不力、险情处置迟缓等失职行为,对险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。经研究决定:第一,责令刘长根同志在班子会议上做出深刻书面检查;第二,对其分管工作进行重大调整,不再分管农林水、乡村振兴等工作,改而分管相对边缘的民政、残联、卫生健康及联系供销社等工作;第三,将其失职问题及处理情况,据实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报告。”
这个决定,意味着刘长根被彻底边缘化,其政治前途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