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续的成功像醇酒般醉人,小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自信的光芒。猎取的狐狸、梅花鹿皮张和药材在仓房里渐渐堆起,预示着可观的收入。就连平日里最沉得住气的陈阳,眉宇间也少了几分往日的凝重。实力的提升和丰厚的回报,让一种微妙的、名为“骄矜”的情绪,开始在小队中悄然滋生。
这天清晨,天空阴沉,铅灰色的云层低垂,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。张二虎从屯子东头气喘吁吁地跑来,脸上带着兴奋又紧张的神色。
“阳哥!有大家伙!”他还没站稳就急声说道,“老蔫巴叔早上在东沟那边下套子,看见脚印了!野猪!一大群!领头的那个,脚印有海碗口那么大,深得吓人!”
野猪群!还是有大猪王带领的野猪群!
这个消息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,瞬间在小队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。
“海碗口大的脚印?那得多大个儿?”孙晓峰咋舌道,眼里却迸发出炽热的光芒。
王斌更是兴奋地摩拳擦掌:“妈的!总算来点硬菜了!干了它!弄张野猪王皮,挂墙上那才叫威风!”
连小陈默都握紧了小拳头,眼神里充满了期待。
陈阳的心也猛地跳了一下。野猪,尤其是成群的、有猪王带领的野猪,是山林里最难缠、最危险的对手之一。它们皮糙肉厚,力大无穷,獠牙锋利,而且性情暴躁,一旦被激怒,不死不休。猎杀野猪王,无疑是检验他们这支小队成色的终极试炼之一。
他深吸一口气,压下心中的悸动,沉声问道:“看清楚有多少?往哪个方向去了?”
“老蔫巴叔说,看脚印起码二三十头!往黑石砬子那边去了!”张二虎肯定地说。
黑石砬子,那里山势陡峭,乱石林立,灌木丛生,是野猪最喜欢的栖息地之一,地形复杂,极易埋伏也极易被反伏击。
风险和机遇并存。
陈阳迅速权衡。小队如今兵强马壮,士气正旺,武器精良,猎狗经验丰富,似乎具备了挑战野猪群的实力。而且,若能成功猎杀这头猪王,不仅能获得巨大的物质回报,更能彻底奠定他们在这片山林的威望。
一股久违的、属于顶尖猎人的豪情在他胸中涌动。
“干!”陈阳眼中锐光一闪,做出了决定,“收拾家伙!目标黑石砬子,野猪群!这次,咱们打一场硬仗!”
命令一下,整个小队如同精密的机器般高速运转起来。检查枪支弹药,确保充足;磨快侵刀、砍刀;给猎狗喂饱食水,检查它们的护甲(简单的皮制项圈)。气氛凝重而兴奋,空气中弥漫着大战将至的肃杀。
一行人如同利剑,直插黑石砬子。越靠近目标区域,雪地上的野猪脚印就越发清晰、密集。那领头的脚印果然大得惊人,深深陷入雪泥混合的地面,旁边还伴随着獠牙剐蹭树干留下的新鲜痕迹和浓烈的、骚臭刺鼻的气味。
四条猎狗也变得异常躁动不安,它们显然嗅到了强大对手的气息,不再像追踪鹿群时那样兴奋,而是显得更加警惕,背毛微炸,喉咙里发出低沉的、充满警告意味的咆哮。
陈阳示意众人放慢速度,更加谨慎。他根据脚印的走向和风向,选择了一处位于野猪群可能经过路径侧上方的、由几块巨大黑色岩石构成的天然阵地。这里视野相对开阔,前方是一片较为稀疏的灌木丛,便于射击,身后的巨石可以提供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