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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貌令我无所畏惧 潮浪(林长野,你要记得我爱你哦...)
    第四十九章

    夜里十一点, 阿皓回到酒吧。

    此刻的“药”里依旧喧哗热闹,光与影交织在一起,汇成光怪陆离的夜。

    乐队的鼓点仿佛敲在心脏之上, 不常来酒吧的人亦或初次来此的人都会感觉不适, 不知是耳膜还是胸腔在与之共振, 大脑都无法思考。

    阿皓倒是习以为常, 大喇喇走进酒吧,穿过舞池。

    薛强在吧台后面调酒,两个浓妆艳抹的蹦迪妹坐在他面前, 他往上抛一次调酒瓶, 她们就尖叫一次,于是薛强开始不断炫技。

    某一刻, 两个妹子身后传来一声懒洋洋的:“借过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回头, 看见一个比强子更惹眼的年轻男人,眉目生得极好,耳边还有三颗抢眼的钻, 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。

    “帅哥,来喝酒啊?”

    “要不要一起喝?”

    两个妹子眼睛放光, 注意力立马从薛强的调酒瓶上转移至阿皓身上。

    阿皓:“乖, 自己慢慢喝。”

    他敷衍地笑笑, 把两个妹子拨开,冲薛强勾勾手指:“你出来。”

    薛强不满意, 咚的一声放下调酒瓶, “干嘛打扰我和妹子聊天?”

    “八辈子没见过女人?什么货色都入得了眼。”

    两个妹子就在他身后,他这么一说, 两人都不可置信地望着他,其中一个发出愤怒的质问:“喂, 你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阿皓回头,有些惊讶:“哟,还没走?不好意思啊,我这人说话比较直,对事不对人,如有冒犯,纯属巧合。”

    妹子:“……”

    两人骂骂咧咧走了。

    薛强:“……”

    薛强:“你就是看不上人家,也犯不着说这种话吧。”

    阿皓笑笑:“不怪我,主要是刚才看了仙女下凡,这会儿再看庸脂俗粉,着实辣眼睛。”

    薛强无语,“你可劲儿骚吧,万年渣男一发|春,真他妈隔夜饭都要给我吐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,废话晚点再说,他们人要到了,东西都准备好了没?”

    “准备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在哪儿呢?”

    “楼上v7。”

    阿皓看了眼手表,“时间差不多了,你在底下看着,我上去了。”

    薛强拉住他的胳膊,低声问:“上个月才被条子盯上,确定这么快就要开张?”

    “屠哥催得紧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不能在风口上乱来--”

    “行了。”阿皓打断他,眼神很平静,却透着一种不容置疑,“这不是你该管的事,我有分寸。”

    多年兄弟,阿皓一个眼神,薛强就知道自己插不了手。

    “药”是个什么地方,他再清楚不过,跟阿皓踏上这条路的第一天起就知道下场不会太好,毕竟在礁石遍布的海域行船,前有险滩,后有追兵,就算侥幸避开一次又一次危机,也说不准明天就会沉没。

    而一旦上船,就再也回不了港口,只剩下一条路,那就是无穷无尽往下走。

    薛强连劝一劝的权利都没有,因为整个“药”都听命于阿皓,而背后那个人只与阿皓本人联络,薛强这种角色连见他一面的资格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万一条子在附近呢?!”薛强还是追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就算条子闯进来了,也找不到货。”阿皓笑笑,嘱咐他安心看场子,“别一脸心不在焉的,自己先露了马脚。”

    凌晨一点,二楼v7包间迎来了两位贵客。

    一个脸上有疤,从断眉处一路延伸到下眼睑,看着就让人胆战心惊的,忍不住揣测当初他挨的那一刀怎么没把眼球砍爆。但仔细看看,不难发现那颗眼球有些呆滞,一动不动杵在眼框子里,看久了颇为渗人。

    所以那一刀到底还是砍瞎了他一只眼。

    另一个一看就是打手,体格健壮,站在刀疤男身后一语不发,眼神透着杀气。

    阿皓一早坐在包间里,手里拿了杯红酒慢悠悠晃着,见人来了也不起身,只含笑问候:“好长时间没见了,贾老板还是一样好气色。”

    说着,目光落在那位体格健壮的人身上,啧了一声,“三哥也来了?这身材是越发好了,一看就没落下过锻炼。”

    贾老板显然就是那位刀疤独眼男,三哥是他的打手。

    阿皓口中彬彬有礼,却并不起身相迎。

    贾老板动了动好的那只眼珠,冷冰冰道:“皓哥好大的派头,咱们得罪了狗哥,放着他的货不要,跑来跟你做生意,没想到是热脸贴你冷屁股。”

    “贾老板说笑了,我这怎么叫冷屁股了?”

    “没酒没女人,还叫了个病殃殃的跟班坐一边陪客,真当老子是要饭的?”

    贾老板的目光落在一旁的第四个人身上。

    那人是干瘦的年轻小伙,约摸二十岁出头,脸色青白,带着明显的病态。阿皓坐着,他就站在沙发旁,连坐下的资格都没有。

    他似乎不常见到这种场合,看见贾老板的第一时间就有点发怵,脸色越发难看,还有点缩手缩脚,像是很害怕。

    阿皓把酒杯放下了,“贾老板的诚意我知道,你一向跟野狗拿货,这次改成跟我们合作,是给true哥面子,也是给我面子--”

    说着,他侧头微微一笑,对那个瘦筋筋的男孩示意:“去,给贾老板瞧瞧。”

    贾老板:“有什么好瞧的?我不好这口!”

    “还是瞧瞧吧。”阿皓微微笑着,“毕竟是你要的货。”

    年轻的男孩手脚僵硬,笑的比哭还难看,机械地走上前去,却被那个叫三哥的打手抵住肩膀,不许他再靠近贾老板。

    三哥不过是稍微用了点力,男孩跟纸糊的似的,往后退了两步,差点没站稳。

    贾老板狐疑地盯着他:“货在哪里?”

    男孩的手轻轻放在腹部上方,“这里。”

    贾老板的眼睛陡然睁大。

    沙发上传来阿皓平静的声音:“最近条子盯得紧,稳妥起见,我用了新的运货方式。”

    “你,你拿人运货?!”

    “你要的一千五百克蓝冰,已经分成十五颗胶囊状全部吞食下去,把人带走,尽快取出。”

    贾老板还没有见过这种运货方式,他不是不知道有人体|运|毒,但那基本都是在长途走私的过程里使用,他们面对面交易其实大可不必用到这种法子。

    一来太费时,二来太费人,三来没法当场验货。

    贾老板张了张嘴,问了句:“那我把人带回去,要是货对不上呢?”

    “我以为贾老板不选野狗,选了我,表示你信得过我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把人带走吧,小孩不容易,拖得越久越容易出事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场交易过程只持续了十分钟,三哥把现金放下,和贾老板一前一后将男孩夹在中间,带出了酒吧。

    临走前,阿皓站起身来相送,礼貌地说:“取货之后,麻烦贾老板把孩子送回来,不要为难他。”

    对上那孩子的目光,阿皓点点头,含笑道:“别怕,贾老板是好人,不会为难你。”

    谁都知道这里没有好人。

    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可笑,但接触到阿皓的笑,男孩好像注入一剂定心针,稍微好过点了。

    他冲阿皓点点头。

    阿皓拍拍他的肩:“早去早回。”

    侧头再看贾老板,他郑重其事道:“这孩子我就交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贾老板皮笑肉不笑,“就他这样,别说我对公的不感兴趣,就是感兴趣,也他妈要瞎两只眼才看得上,一只哪里够?”

    酒吧还是一如既往的喧哗热闹,人来人往。

    没有人注意到谁来,谁走了,尤其是这样不漂亮不英俊的三个人。

    三人走到了停车场,三哥:“上车。”

    男孩打开后座的门,被三哥猛地推搡到前头,“懂不懂事?后头是老板坐的,你是什么东西,也配老子当你司机?”

    于是他坐进了副驾驶,整个人瑟缩着,浑身抖个不停。

    三哥开车,贾老板坐在后头,看着那小孩发抖的样子,嘲讽地说:“你们皓哥还是一如既往的大慈善家啊,什么臭鱼烂虾都肯要。”

    小孩不敢吭声。

    贾老板问:“你晓不晓得你肚子里的东西要是破了,你分分钟死在这儿?”

    肉眼可见,他抖得更凶了。

    “你们皓哥一贯如此,别人不要的垃圾他捡回去养着,一群饭桶也能跟他称兄道弟,知道是说他会笼络人心、废物利用,不知道还以为他喜欢玩养成呢。”贾老板和三哥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男孩动了动,低声说了句:“皓哥,皓哥是好人。”

    “好人?给你饭吃就是好人了?给点好脸色就是好人了?”贾老板讥诮道,“真当你是自己人,会让你拿命干活?”

    男孩不说话,咬着下唇,面色苍白望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夜景。

    他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

    答应做“外卖工”之前,皓哥把一切都说得很清楚--

    “人|体|运|毒是件很危险的事,你要考虑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会把东西包装成糖果大小,全部由你吞进胃里。期间你不可以进食,不可以喝水,运输过程多长,你就要忍饥挨饿多久。”

    “东西在你身体里最多停留四天,一旦进食,肠胃的蠕动和胃酸的分泌极易导致东西的外包装破损,到时候神仙也救不了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确定要做吗?”

    他想起躺在病床上因为筹不到钱而动不了手术,肝硬化到浑身浮肿不成人形的母亲,毅然决然点头。

    “我做。”

    那个叫皓哥的人点头,冲身后道:“去医院替他妈妈把手术费交了。”

    再望向他时,皓哥眼里掺杂着欣赏与同情,拍拍他的肩。

    “放心,我会找最好的医生帮你治好你妈妈。”

    他当场红了眼,哽咽道:“就算我这趟,这趟回不来,你也要救她。”

    阿皓点头:“你放心去。我也有个阿婆,是我唯一的亲人。”

    说着,阿皓从包里摸出钱夹,打开内层,给他看了一眼里面夹的那张照片。

    照片上是阿皓和阿婆的合照,祖孙俩笑得很开心。

    “我拿我阿婆发誓,一定找最好的医生给你妈妈做手术,不管你回不回来。”顿了顿,他忽而一笑,“倒也不用那么悲观。我是个惜命的人,不爱看见身边的人来来去去的。你放心,从包装到送货,我都会让人谨慎办事,不会让你出岔子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今天下午,他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吞下十五颗“糖”。在此之前,阿皓让人送他去了趟医院,省里最有名的肝硬化专科医生已经前来坐镇,手术时间安排在今天晚上八点。

    于是吞下“糖”的过程再痛苦,胃痉挛也好,干呕不断也好,他都忍下来了。

    皓哥一直坐在他身边,像大哥照看小弟一样,甚至在他吐出脏东西时亲自拿热毛巾给他。

    他问皓哥:“为什么找我?”

    皓哥望着他笑笑,说:“因为你很像曾经的我。”

    他觉得不可思议,眼前的男人是如此意气风发,明明看着比他大不了多少,却坐拥财富与权势,活得风生水起。

    他当然知道崔明皓不是个好人,但在贫穷与病痛面前,哪里有什么好人坏人,只有活着与死去。

    他是那样羡慕皓哥。

    可皓哥说他像曾经的自己。

    “哪点像?”他楞楞地问,“你也像我一样穷过,还是你也经历过亲人生病,自己却束手无策?”

    崔明皓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只是静静地看着他,最后笑笑。

    “你比我好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至少因为你的努力,你的亲人有活下来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送走贵客,阿皓独自一人坐在v7包厢里,喝完了酒杯里的红酒。

    他慢慢地掏出钱夹,对着阿婆的照片看了半晌,伸手从夹缝里抽出另一张照片。

    原来在阿婆的照片下面还藏着另一张照片,照片上有两个孩子,一男一女,男孩十一二岁的样子,女孩只有七|八岁。

    不难看出,男孩就是崔明皓本人。

    而女孩的五官和他有几分相像,笑起来时都一模一样的没心没肺,眼睛弯成了月牙,唇边也有浅浅的梨涡。

    不同的是,阿皓只有一颗梨涡,在左侧,而女孩两侧都有。

    她被阿皓揽在怀里,笑得天真烂漫,一口不太整齐的牙齿大大咧咧暴露在空气里。

    照片已经保存多年,纸张都泛黄了,边缘却一点折痕卷曲都没有,显然为人珍视,被保护得很好。

    阿皓定定地看着小姑娘的面庞,轻轻地,轻轻地伸手摸了摸她的眼睛,动作小心翼翼,仿佛怕太用力会碰碎了照片。

    “阿月。”他低声叫了一句。

    又过了片刻,嘴唇蠕动,第二声“阿月”已近无声,徒留下气音。

    后来他小心翼翼放好照片,让它重回钱夹下方,鬼使神差拿起手机,点开了那个叫moon的人。

    点击头像进去。

    她设置了朋友圈仅一个月可见。

    一个月里她只发了三条动态,第一条是一直空空如也的酒瓶子,烟桃a。

    第二条是新开的服装店,她穿着素色的裙子坐在大门口的台阶上,微微笑着望向屏幕,身后所有的漂亮衣服都黯然失色。

    第三条……

    阿皓微微一怔,看见最新的一条动态,发表时间就在两小时前。

    她发了两张图,一张是滚滚红汤里的大把串串,一张是雪地上的两串脚印。

    配文:讨债很开心=v=!

    --

    从在服装店里与阿皓见面算起,宣月与他的第二次见面是在酒吧里。

    对,她又应邀上门“讨债”了。

    这次的讨债内容是路易十三。

    但在阿皓真的转身给她拎了瓶价值三万的酒来后,宣月连连摇头,“给一个不爱喝酒的人喝这个,完全是暴殄天物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来讨债的么?”

    “讨债只是幌子。”

    阿皓挑眉,似笑非笑,“所以真实目的其实是来见我?”

    “……多大脸。”宣月理直气壮说,“真实目的是来玩《一千零一夜》,你上次还欠我一个问题没回答,你忘了吗?”

    他记得。

    那个问题是,为什么走上这条路。

    阿皓想了想,说:“一来就挑个这么严肃的话题,这会儿气氛还没到呢,我讲不出口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你要什么气氛?”

    “喝杯酒,跳个舞,气氛就差不多到位了。”

    这人一看就是个浪荡子,常年混迹酒吧,漫不经心便能说出讨女孩子开心的话。

    宣月翻了个白眼,“这话你对多少女孩子说过?”

    阿皓一本正经掰着指头数给她听:“让我算算啊,一二三四五六七……”

    宣月喂了一声,推他一下,他就笑出了那只浅浅的小梨涡,说:“记不清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走了!”

    宣月佯装生气转身欲走,被人一拉拉住手腕。

    阿皓说:“记不清是因为有些话说了很多遍,没有一次是真心的,所以说过就忘了。”

    宣月抽回手,回过头来望着他。

    他没有说下去,却用眼神告诉她,这次是真心。

    这一夜,阿皓亲自调酒给她喝,一杯古古怪怪的粉红色鸡尾酒。

    宣月问:“你还会调酒?”

    “在这待久了,已经十项全能了。”

    “除了调酒,还有哪九项?”

    “贝斯,吉他,键盘,架子鼓,都会一点。”阿皓的目光在酒吧扫荡一圈,“保镖的活儿也不是不能干,还有泊车,算账,清洁工也算上。”

    “加起来也才八项,还差一项。”

    “三|陪算吗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“

    “陪你喝酒,聊天,跳舞,你看如何?”

    宣月一本正经想了想,说:“我看怎么都是我比较吃亏。明明是我陪你喝酒聊天加跳舞。”

    阿皓笑了。

    宣月:“我有个更好的办法帮你营造讲故事的氛围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办法?”

    “你上台唱个歌。”

    “歌就不唱了,我五音不全,跑调不算什么,把客人都吓跑就不划算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贝斯、吉他、键盘什么的呢?”

    阿皓挑眉问:“那我上台表演,你干什么?”

    “等你表演完,我陪你跳支舞?”

    男人满意地笑了,大大方方跳上台,跟乐队说了几句话,赶走鼓手,自己坐下来。

    他似乎很喜欢beyond,依然是一首粤语老歌,名叫《逝去日子》。

    熟客们认得他,吹着口哨起哄,气氛在一瞬间抵达高|潮。

    阿皓坐在光影里,手持鼓槌肆意敲打着,随着鼓点晃动。

    他的头发蓬松凌乱,随着身体的晃动在半空划出漂亮的弧线,耳边从未摘下的三颗钻石耳钉更加耀目。

    十个美梦哪里去追踪

    温馨的爱哪日会落空

    面对抉择背向了初衷

    不经不觉世故已学懂

    逝去日子经过多少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后来宣月与他跳了支舞。

    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在做什么,说是要营造阿皓讲故事的氛围,其实是在营造谈恋爱的氛围。

    说来可笑,当了这么些年的美人,她从未试图依靠美貌获得什么。

    她一直笃信因为好色而产生的吸引力只是短暂的,荷尔蒙会让人人都骚动,但那不足以构成爱。

    而今是她第一次蓄意靠近一个人,引诱一个人,欺骗一个人。

    舞池里暧昧丛生,他们靠得极近。

    宣月轻声问:“所以逝去的日子里,你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?”

    阿皓含笑俯身,在她发烫的耳边说:“我爱上过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真是一个俗气的开场白。

    宣月揣测:“你爱上的人,该不会是混|社|会的吧?”

    然后一带一,就跟传|销|组|织似的,走上了这条不归路…?

    阿皓低声笑起来,说:“你这想象力也太贫瘠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继续说。”

    “姑娘太好了,好到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她是光明磊落,死了也会被上帝点名亲自请上天堂的那一种。而我是死了下地狱,撒旦也不想要,说要考虑考虑的那一种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信基督教?”宣月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“嘶--”阿皓吸了口气,“你到底会不会抓重点?”

    “那你信教吗?”

    “你见过哪个信教的天天混迹酒吧,卖酒喝酒?”

    “也是。”宣月心满意足,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然后?既然当不了和她一样的好人,那就干脆当个坏人。反正我再怎么努力也追不上她,那就选条截然相反的路,让她不得不注意到我。毕竟我在她不擅长的领域做出了一番业绩,就算姑娘看不上我,也总会忘不了我,你说是吧?”

    宣月: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他妈都是些什么歪理邪说?

    宣月甩开他的手,离开舞池,“我觉得你在忽悠我。”

    身后传来阿皓再难克制的大笑声。

    他说抱歉,忍不住想逗你。

    喝过酒,跳过舞,他们又一次踏上归家的路。阿皓像个绅士,永远会在深夜送姑娘回家。

    他在途中重新回答了这个问题,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。

    “因为绝望。人在绝望时看见唯一一条路,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头也不回踏上去,后来是好是坏,都只能继续走下去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回头的余地?”

    “没有回头的余地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有时候我们是有得选的,只看自己愿不愿意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我,你不明白。”阿皓笑笑,“况且别的路我也不会走,这条似乎走得还不算太差劲,那就走下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想说什么?”

    “想问你,这条路的具体定义是什么。”宣月停在居民区外,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拖得很长。

    “你不会想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。”

    “那好,是我不想让你知道。”

    宣月抬起头来望着他,试探道:“是电影里演的那样,收保护费吗?”

    阿皓不语。

    “放高利贷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还是拿人钱财,□□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两人沉默了一会儿,宣月执拗地望着他,阿皓看着别处。

    他笑笑:“别问了,一天只有一个问题,今天的份额已经用过了。”

    “阿皓,你手上沾过人命吗?”

    阿皓一顿,回头看向她,笑意消失不见,目光似刃。

    宣月一眨不眨望着他,轻声问:“烟|社|会做的无非三件事,黄,赌,毒。你开酒吧,那里有小姐吗?有地下赌场吗?还是……”

    她的声音轻轻弱下去,像是有些害怕,身子都抖了抖。

    “你贩|毒?”

    阿皓看她片刻,笑笑,眼里的锋利眨眼又消失不见。

    他温柔地替宣月拢了拢衣领,问:“真对我这么好奇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好奇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宣月慢慢地垂下眼帘,轻声说,“那我问你,你又为什么对我好?”

    “我对你好吗?”

    “不好吗?医院里陪我长聊,请我喝昂贵的酒,店里生意不好就想方设法讨我开心,还有酒吧里、卫姨的火锅店里……”

    “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做这些,还需要问为什么吗?”

    宣月慢慢地抬眼,“那一个女人想了解一个男人,有什么问题吗?”

    他们对望良久。

    阿皓低声笑了,“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,有些事情还不能说。”

    “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说?”

    “到你不会被我吓跑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我现在会被吓跑?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。”阿皓说,“所以在确定你不会被吓跑之前,我不想说。”

    宣月还想继续努力,却被他不容置疑地打断。

    “很晚了,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这是崔明皓第一次赶她走。

    宣月止住话头,告诫自己不要太心急。

    她思量片刻,轻轻垂下头,眼里蒙起一层水雾,“是不是没有下一次了?”

    “下一次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下一瓶酒,下一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阿皓说:“我不是半途而废的人。”

    他伸手轻轻捏住宣月的下巴,靠近她,在宣月浑身僵硬迟疑着要不要退避时,最终只在她发顶亲吻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说:“小月亮,我们要循序渐进。”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宣月回家的第一件事:洗澡。

    而洗头这个过程她重复了整整三次。

    她迫切希望此刻林长野在她身边,她想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,是不是太心急,该不该推开他。

    她浑身发抖,为自己装作情动而心理不适,也为事态发展而惶恐。

    如果林长野在就好了。

    如果抵足而眠,她一定不会这么坐立不安,会比现在安心的多。

    而她不知道在烟夜里的另一个角落,有人摘下耳机,重重砸在地上,下一秒忽然冲出家门,骑上烟色赛摩在长夜里疾驰而来。

    他超速了,也未戴头盔,像脱缰的野马。

    可是摩托最终停在半路。

    他的脸被风刮得毫无血色,眼眶却充血了。

    冷静。

    要冷静。

    这是任务。

    不要失控。

    林长野一动不动僵在路边很久,那口气淤在心头,无处消解。

    可最终还要回到空荡荡的家里。他骑着车,看着没有尽头的夜,冷冰冰的风刀子一样刮在脸上,淌出血的却是另一个地方。

    他回到家中,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来,不时翻动,然后在手机上一下一下敲着,艰难地发去消息。

    很长一串数字,没有规律可循。

    宣月收到消息时,从床上弹起,看见这行数字,立马开灯,翻身从床头柜里抽出了一本书,《呼啸山庄》。

    这是市面上最常见的一个版本。

    194: 3-7。

    代表第194页,第三行,第七个字。

    她一一对照看下来,这些杂乱无章的数字最后串联成一句话。

    “做得很好。”

    宣月忽然红了双眼,一页一页急切地翻书,回以同样杂乱无章的一串字符。

    林长野解开了线索。

    她说:“我想你了。”

    再下一条:“戴上耳机。”

    林长野起身走到中岛台前,戴上了监|听耳机。

    监|听是单方面的,只有他能听见那头的声音,宣月听不见他。

    沙沙的声音传来,他能清楚想象出她赤脚来到藏监|听器的床下,努力凑近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林长野。”宣月小声叫他的名字,“你听得见吧?”

    不多时,手机响了,字符翻译过来是,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你。”她慢慢地说。

    字符: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想你。”

    字符:“嗯。”

    宣月重复了好几遍,得来的都只是这样简单的一个字,最后眼圈一红,委屈地说:“你都不想我。”

    隔了一会儿,字符才说:“不敢想。”

    她想问他为什么不敢想,可没有问出口,脑子里慢慢有了更清明的念头。

    她当然知道为什么。

    在他们读书时代都背诵过的那篇课文里,先生是这样说的:

    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,我会怎样的想念它,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,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。

    宣月把手机捂在胸口,小声呜咽着。

    她说:“我是真的难……”

    字符:“知道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擦擦泪,说:“你也难。”

    字符:“哪里难。”

    宣月:“我只用讲话就可以了,你还要翻书写密码,真的太难了。”

    一句话冲淡了感伤,只是林长野没有笑,宣月也没再哭。

    他知道她又打起精神来了。

    她知道他会因为那两声抽噎彻夜难眠。

    在最后的最后,宣月小声说:“你要记得我爱你哦,林长野。”

    那头忽然很久很久也没有发来回复。

    她问:“是监|听器没电了吗,你怎么不说话?”

    良久,字符:“我的留到下一次见面。”

    因为有些话不适合用冰冷的字符表达。

    它们滚烫有力,理应当面表达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这一夜。林长野做了一个梦,梦里有宣月。

    他梦见去年夏天,他在婚礼上第一次遇见她的场景,她含笑对两个背后议论她的姑娘说:“我现在不好看吗?”

    彼时的她有圆圆的脸,丰盈的身材,在所有人都看她笑话的时候,她清醒得像一轮白昼的月亮。

    她在巷子里躲懒,狡黠又灵动地与他一同度过一支烟的功夫,又飞快溜走。

    后来再相遇时是在酒吧,她与男友分手,也冷静得不像话。没有哭闹争执,没有怨天尤人。她说好聚好散时眼里依然有清晰的光。

    他还梦见夜深人静的街头,他骑着摩托载着她,在呼啸的风里一路狂奔。

    他们冒雨归家,一夜沉沦,天亮后就离散。

    如果这一切的偶然都只能构成一点想念,一点喜欢,一点冲动,那后来又是什么让他深陷其中?

    也许是她在天桥上观察来往人群,狡黠地和他斗智斗勇。

    也许是油腻腻的烧烤铺子里,她接着他的话头说下去,分析罪犯逃亡路线。

    也许是她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从宿舍飞奔到大门。

    也许是在广州的招待所里,他深夜等待电话等到睡着在沙发上,忽然醒来时,正对上她低头为他盖毯子的温柔目光……

    他的心动没有清晰的诞生时刻,发生在无时无刻。

    就像诗里说的那样,她是一枚白昼的月亮,不求炫目的荣华,不淆世俗的潮浪。

    而他被这阵巨大的潮浪所淹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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