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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世枭臣 第一卷 少年白衣出殷都 第二十一章 中和节诗酒大会
    国子监。

    于公明一边啃着黄瓜一边看着经书,看到得意之处还会下意识的啃一口黄瓜,在如此讲究文人学风的国子监,这货绝对算得上一股清流。

    魏正淳快步跑到于公明身旁,将请柬递给于公明。

    “于公明,别看了,有人邀请我们去参加诗酒大会,赶紧收拾一下,准备出发。”

    “邀请?我在殷都也不认识什么人,怎么会有人邀我去参加什么诗酒大会呢?”

    于公明收起经书,打开请柬,仔细打量一番,别说做的还挺精致。

    魏正淳摊了摊手,“今天是中和节,估计是一些文人墨客搞的,不过这么久没有去殷都城了,放松一下也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不去,都是一些清高文雅的文士,我一个乡野村夫去干什么?作诗喝酒这些我也不会啊。”说完于公明还不忘啃一口手中的黄瓜。

    魏正淳一把抓住于公明。

    “就因为这样,我更得带你去,我在殷都有几个兄弟,刚好给你介绍一下,等日后你进了官场,多少有个照应。”

    “啊?那我更……”

    “更什么啊,走了。”魏正淳拉着于公明就往外走。

    “哎,别拽啊,让我把黄瓜吃完啊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殷都城内热闹非凡,珍宝斋的老板喜笑颜开,有人坐庄准备在珍宝斋来一场诗酒大会庆祝中和节。

    作为珍宝斋老板,可是高兴了好久,为此还特意准备了上好的宜春酒和佳肴。

    要知道这次来的可都是殷都文坛有分量的文士,读书人的嘴可是比武将手里的剑要厉害的多。

    伺候好了这些文士,对他们珍宝斋只有好处而无一害。

    这不,一群身着长衫,风度翩翩,手持折扇,腰别香囊,谈笑间儒雅有度的学士纷纷手持请柬来到聚宝斋。

    他们中有在文坛享誉已久的学士,比如李少甫,七岁作诗文,拜梧桐居士为师,潜心学诗十三年,学成后凭借一首《月下莲叶报君帖》被称为诗赋第一大才。

    也有在国子监学习的文人学子,就像于公明和魏正淳。

    魏正淳穿着打扮倒有一些文人样子,长发束在身后,长衫在身,虽说没有折扇,但是双手负于身后,也算仪表不凡。

    但是于公明却不一样,看起来他就随便穿了一身白袍便出门了,头发随意的披在身后,腰间就绑了一条白绸防止衣衫脱落。

    他来到珍宝斋后就像没见过世面一样,这边摸摸,那边看看,引得无数学子暗自嘲笑。

    不过比起魏正淳和于公明有一个人的进场倒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。

    那便是宁小川,宁小川本就俊美,在成为殷都纨绔之前可是有美男之称的。

    他一身青衫,玉佩别在珠子明玉腰带上,容貌端庄,目光澄澈,在场的学子无一不惊,不过一想到这个人是出了名的跋扈执跨,目光就便多了一丝鄙夷。

    看着四周的学子对自己避之不及的样子,宁小川也没有多说什么,道不同不相为谋,本来也就没指望他们能给自己好脸色看。

    正在这时,魏正淳看到宁小川手持请帖走了进来,他微微惊讶,这宁五少什么时候有这种雅兴了?

    “宁五少。”看到宁小川走了过来,魏正淳直接拉着于公明迎了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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