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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 漠北之战 (六 至高荣耀)
    第77章  漠北之战  (六  至高荣耀)
    太阳高悬在空中,烈日炎炎,热浪扭曲着视野。
    沙漠之上,鲜血在飞溅,嘶喊声,哭泣声,马的悲鸣声,断了的箭,口吐鲜血奄奄一息的士兵,随地可见的头颅,一只手,半只脚……
    这一切的一切组成悲壮冰冷而残酷的画面。
    “救命呀!”
    “杀啊!”
    “我的腿!”
    “我都手!”
    战场是极其残酷的,只有你死我活。
    这样的场面一直持续到黄昏。
    霍去病驾驭着一匹高大威猛的战马,身穿铠甲,手持一柄闪亮的长剑,目光坚毅而锐利。
    敌军的骑兵纷纷涌来,如同一波波黑色的潮水。霍去病提高了手中的长剑,挥舞起来,他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战场上,激励着士兵们。
    “杀!”
    他骑着战马冲向敌人,身体像箭一般划破炙热的空气,呼啸而去,刘瀚和他三大门客紧随其后。
    在战场上,霍去病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技巧和卓越的指挥能力。
    他纵横驰骋,灵活转动,躲避着敌人的攻击,同时也给予敌人致命的一击。
    他的战马如同快速的闪电,灵活而威猛地飞驰,似乎能把敌人撕裂成一片片。
    他的长剑舞动间,敌人就倒下在他的脚下,鲜血染红了沙漠。
    同时,霍去病的声音响彻战场,他指挥士兵们形成紧密的战线,利用他们的骑兵优势和武器优势,展开冲击。
    士兵们紧随其后,决绝地与匈奴勇士们交战,一声声咆哮和刀剑交击声充斥着整个战场。
    “别冲那么快!”
    “你是将军!”
    刘瀚紧紧跟随着他的身边,生怕霍去病有什么闪失。
    霍去病啥都好,但唯独这一点刘瀚不喜欢,又不是三国演义中的猛将,干啥都喜欢冲阵。
    人家那只是演义,如果是少量骑兵对阵,确实主将冲锋很好,可这是千军万马。
    虽然你武艺高强,不比他们差,但没有必要冲在前面,会死人的。
    当然,刘瀚确实从他身上看到了万人敌的风采,这不是吹牛。
    勇气足够强大,武艺高超,在万军中杀个来回,是很有可能的。
    伱听过一介书生带领五十骑兵,就敢冲进数万敌军的大营,去活捉叛徒吗?
    后世的辛弃疾就做到了,关键人家文采比武功更出名,号称武将里最有文采的,文人里最能打的,后世很多人都调侃他是霍去病转世。
    一个去病,一个弃疾,多像呀。
    听见刘瀚的呼喊,霍去病勒住了马,他也不是那种一意孤行的人。
    “全军冲锋,目标,左贤王的大纛!”
    “杀啊!”
    大军士气大涨,向着目标发出最后的冲锋,大地在颤抖。
    “撤退!”
    左贤王看情况不妙,他竟然率亲信弃军逃走,但他把大纛给留下了,有些不知情的匈奴士兵还以为他没有跑。
    等霍去病带兵杀到大纛面前,才发现这家伙溜了。
    “左贤王已经死,降者不杀。”刘瀚高呼起来。
    随即,匈奴士兵士气大跌,汉军一路掩杀,战斗到半夜。
    一番清点之后,获屯头王、韩王等3人,将军、相国、当户、都尉等98人,以8493人的己方损失,歼敌79543人,左贤王部精锐几乎损失殆尽。
    “左贤王跑了,赵破奴,你留下一万士兵,打扫战场,其他人,跟着我继续追。”
    <div  class="contentadv">        “诺!”
    于是,霍去病带着刘瀚,还有三万大军,一路追杀左贤王,可茫茫草原,哪里有这家伙的踪影呀。
    在追击途中,天慢慢亮了,当第一缕阳光穿过云层,映照在草原上时,天空的颜色由深蓝逐渐转为温暖的橙色和粉红色。
    这轻柔的光线打破了黑夜的沉寂,带来了新的活力。
    微风拂过草原,草叶轻轻摇曳,宛如与阳光一同舞动。
    草原上的晨雾渐渐散去,显露出广袤无垠的绿色草地,草丛中洋溢着芳香,随着微风的吹拂,草的气息扑鼻而来。
    阳光滋润着每一根草叶,使其闪烁着晶莹的露珠,犹如一颗颗闪亮的宝石点缀在大地上。
    远处的山脉在日光的照耀下,显得峻峭而庄严。
    它们层层叠叠,蜿蜒起伏,宛如一条巍峨雄伟的长虹贯穿天际。
    山峰的轮廓清晰可见,透露出一种神秘而壮丽的气息。
    在阳光的抚摸下,山脉的颜色变幻多姿,时而呈现出淡蓝色,时而呈现出深褐色,每一座山岳都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独一无二。
    同时,天空中的云朵也受到晨光的照耀,变得柔和而亮丽。白云随风飘动,有如棉絮在蔚蓝的天空中游离。
    阳光穿过云层,在草原上投下斑斓的光斑,将大地装点得如同仙境一般美不胜收。
    有一座山,尤为特别,它是最高的,像是三角形,山顶还有着积雪,在阳光的照耀下,异常的美丽,全山都呈现出金黄色,日照金山。
    这一切,都预示着汉军辉煌的胜利。
    长途跋涉,大漠风沙,惨烈的拼杀……
    似乎这一刻,天地都在作出回应。
    高不认指着那座山大喊,“将军,前面就是狼居胥山。”
    “匈奴人的祭天圣地?”
    “那我也去祭拜一下,来人,准备好要用的东西,我要在这里祭天。”
    “将军,这……”一旁的几人有些犹豫。
    这古代祭祀天地的仪式叫封禅。
    封禅一般由帝王亲自到附近山上举行,在山上筑土为坛祭天,报天子之功,称封;在山脚下辟场祭地,报地之功,称禅,而且一般选择泰山。
    这些都是三皇五帝才能干的事情,霍去病这么干,是越矩。
    刘瀚立刻说道:“这匈奴人祭祀得了,我们大汉就不能祭祀吗?陛下没有到,我们代替他,想来他也不会说什么。”
    他终于要见证这千古名场面了。
    从春秋战国后,封禅祭祀的人共有7位,分别为秦始皇、汉武帝、刘秀、李治、李隆基、赵恒、霍去病。
    前面几个都是皇帝,去的是泰山,只有霍去病去是武将,去的是狼居胥山。
    而在我华夏古代的历史上,达到封狼居胥功绩的,只有5个人:霍去病、窦宪、李靖、蓝玉、朱棣,而霍去病封狼居胥是第一人。
    狼居胥山位于外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东侧,元朝时期音译为不儿罕山,其蒙古语意为“三神山”,位于现在外蒙古国北部中央省和肯特省,是蒙古民族圣山之一。
    真正到了这一刻,刘瀚反而没有想象中的激动,他很平静。
    十几年的努力,这一刻成功了,他们打垮了匈奴,来到了汉人从来没有来到过的匈奴圣地。
    仿佛这一切,都是应该了,漠南之战,龙城之战,河西之战,漠北之战,大汉民族千万人,大汉帝王几代人,几十年上百年的努力,难道不是应该的吗?
    于是这一天,刘瀚焚香,霍去病祷告,他们在这里祭天,这里是狼居胥山。
    后世记载,辅国将军刘瀚与骠骑将军去病率师,躬将所获荤粥之士,约轻赍,绝大幕,涉获章渠,以诛比车耆,转击左大将,斩获旗鼓,历涉离侯。
    济弓闾,获屯头王、韩王等三人,将军、相国、当户、都尉九十八人,封狼居胥山,禅于姑衍,登临瀚海。
    此为封狼居胥,武将至高荣耀!
    他们是大汉最闪耀的年轻将领,这一年,他们一个19岁,一个21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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